设计师与大众审美之间的矛盾

设计的服务对象是大众,而主导设计工作的是设计师,随着大众的审美素质不断提升,使设计师与普通大众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,他们之间有时会出现主观意识上的冲突。设计师需要经常违背自己的设计意愿而去一味满足客户的需求,这便让设计变得费心费力。因此,面对当下设计的发展现状,设计师应该理性地去思考其根源。

创新是设计师的灵魂,缺乏个性的设计会很快被世人所遗忘。设计师在设计中都想以最大限度地展现自己的个性,多数设计师都受过长期的系统专业培训,都会以“设计师的眼光”来审视事物,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观念,因此这种独特的审美观念也会潜移默化地融入自己的设计中。相较于大众,设计师的审美认知更加具超前意识,而大众通常并不理解这种超前的审美,因此二者逐渐产生了矛盾。

不可回避的是,作为设计师的客户,往往扮演的是大众审美提倡者这一角色,他们对设计提各种要求,譬如“不要英文,消费者看不懂” 、“字要大,不然顾客看不到”、 “不要整的这么洋气,会让消费者觉得太贵”等等。这样一些非专业的评价和要求,往往会干扰和束缚了设计师的专业创作,导致设计无所适从,因此一些混乱、无美感的作品也就源源不断地产生,这样的作品也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众审美。

大众审美与设计师审美有着前因后果的关系,同时又相互牵制。如果大众客户的想法得到采纳,并且给予设计师最大限度的发挥空间,便可使设计作品展示出价值、美观与形式统一的效果。反之,设计师的设计思路一味地被抑制,就会有审美不和谐的作品出现。

基于二者的关系,无论以什么样的作品来吸引大众眼球,都应该注重人文理念的表达,让大众能够感受到和谐的审美体验。因此在关注设计的同时,还应关注大众与设计师之间在审美构建中的关系。